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

居謁切,音揭。【說文】面相斥罪,相告訐也。【玉篇】攻人之隂私也。【廣韻】面斥人以言也。【論語】惡訐以爲直者。【前漢·外戚傳】訐揚幽昧之過。  
又【禮·內則·孔疏】隱義云: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。庾氏云:齊人謂之差訐。  
又【廣韻】居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蹇列切【正韻】古屑切,

音孑。義同。  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

居例切,音罽。持人短也。又相告斥也。  
又【集韻】九刈切,音近罽。直言也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 
详细解释
 讦 (訐) 
jié 
揭发别人的隐私或攻击别人的短处:攻 
讦。告 
讦。 
expose one's past misdeeds  
笔画数:5; 
部首:讠; 
笔顺编号:45112